拆除設備套什么清單定額?
我司主要是做安裝專業的,按國家標準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》(GB50500-2003)和《廣東省建筑工程計價辦法(2006年)》、《廣東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(2006年);《廣東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(2006年)》、《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(2006年)進行計算某一工程的結算。
但是現在碰到一個問題,項目工程中有部分水泵、水箱及部分管道是在項目現場附近拆過來安裝的,而以上清單及定額只有安裝,沒有拆除的,請問該套哪個清單或定額?又或者調整哪類系數?
首先感謝各位能在百忙之中給予關注和指點。謝謝。
取費等級就是安裝工程中的1-3級 也就是1-3類工程 具體可以看對應的廣東安裝綜合定額的分類標準。不過一般都是按三類,原因如下:
1 拆除工程量一般技術含量與安裝相差較大
2 工程量較小,一般不會達到安裝分類的標準
總結一下:拆除工程可以和修繕工程相對比,一般都是人工費作為取費標準,說的更明白點可以稱為清人工工程,這類工程要談論工程類別必須從量及難度上來確定(如綠化等也可以說是清人工工程)
主要還是看當地的規定,我只是山東地區而提的一點建議,或許你那邊的綜合定額不僅僅是分了三類,視實際情況來和甲方協商也可以。
不知道對你有沒有幫助,如果有疑問的話 歡迎一起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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